理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程序

作者: 时间:2018-10-25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与省委组织部、教育工委检查要求,党员的组织发展程序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及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申请入党人在向基层当组织(支部)递交书面入党申请后,支部做好申请人递交申请书情况的记录,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库。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同申请人谈话(主要谈党的基本知识、党章等内容)。学生通过班级、团支部的推荐并在征求老师、同学的意见后,支部择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学期成绩方面,学校规定其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前三分之一,即中上水平。教工则由支部向党内外群众了解情况,选择优秀的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1-2名的培养联系人(至少一名是正式党员),而后保送党办存档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由支部指定培养人指导积极分子填写表格。然后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具体包括让积极分子参加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小组,参加一些适合参加的党内活动,给他们适当锻炼的机会,至少每季度递交一份思想汇报,并由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考察谈话一次,每半年至少填写一次考察表,考察结论要及时填写。分期分批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

二、确定发展对象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满意念后,培养联系人向支部推荐发展对象,支部在征求内外群众意见(学生根据班级、团支部的意见及其学习成绩状况等)后,召开支部大会确定其中基本具备入党条件的为发展对象。指导发展对象写好自传(包括个人建立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简况、自己的成长历史、着重在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部分)。

支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协助党办做好函调工作。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写好综合政审报告。(包括发展对象的简历、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情况、政治历史情况、个人表现情况等)。

发展对象确定后进行短期培训教育。支部整理好发展对象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考察表、思想汇报、发展对象推荐表、自传、政审材料、培训证书等)报送党委进行审核确认,支部、党总支进行二重公示(10—15天),公示后再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征求群众意见及公示情况栏。

党委预审阶段,一方面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培养”一栏,另一方面审查其短期培训依据是否完备。确定材料符合条件后,发放《入党志愿书》,由入党介绍人(两名正式党员)知道其填写。

三、预备党员的接受阶段

支部指定人员(一般为组织委员)与发展对象谈话,所有材料完备之后,支部召开大会个讨论情况并表明意见,支部会发表意见,与会堂员提出意见并讨论,发展对象表态,所有堂员表决,支部大会作出决议。支部大会后,把有关材料报送党委审批,为了便于校党委在审批过程中全面了解发展对象情况,请各支部在送材料附上一张发展对象情况打印表,包括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所在部门(班级)、现任职务、申请入党时间、支部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获奖情况、群众座谈会意见、支部召开会议时间、入党介绍人及其意见、决议情况。

党委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全面了解其情况,并提出明确要求,而后由校党委审批,审批通过的,下发预备党员通知书,举行宣誓仪式(一般在七.一左右)。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介绍人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考察,要给予预备党员一定的工作任务,加强学习,每季度汇报一次,支部每季度对其考察一次,在一年的预备期满后,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由其本人提前一个月提出一个月转正申请,总结一年的个方面表现。有所在部门(班级、团支部)提交意见,支委会讨论后支部大会逐个讨论通过[程序:预备党员提出申请并汇报自己的情况,介绍人介绍情况,支委会发表意见,与会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表态、正式党员表决,支部大会作出决议,支部将有关材料报送党委审批,审批通过的下发转正通知书,最后把有关材料村如个人档案。

第二章 组织发展要点

第二条组织发展应注意的要点:

(一)考察写实意见和群众座谈会意见过于简单,群众座谈会要注明与会人数。

(二)培养联系人以一个为主,除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改变。填写志愿书的应有两位正式党员 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三)思想汇报、入党志愿、自传要注意写作规范,不能过于简单,要反映当前重大时事。所有材料要用钢笔书写。

(四)应把入党积极分子作为确定党校学习的先决条件。

(五)有需填写时间的要填写到年月日,有要签章的均要签名盖章。

第三章 附则

第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理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电话:029-84224530  

Copyright © 西安航空学院  陕ICP备11002504号-2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