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班主任工作成效,切实把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学生工作“十大育人”体系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职责
 第二条学生班主任是高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学业指导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职工担任班主任工作是育人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班主任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经常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诚实守信教育等,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做好班级管理和班风建设。加强班级团组织建设,组建班委和团支部,并指导团支部、班委正常开展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教育,指导班级制定规章制度和学生自律规范;参加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与班级学生相关的重要活动;协助做好班级学生党建工作。
 (三)做好学风建设和学业指导。通过组织主题班会、学术讲座、课外科技活动等形式,积极营造班级良好学习氛围,指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激发学习动力、提高学习效率,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习惯,不断夯实专业基础,提升专业素养。
 (四)做好学生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指导和帮助班级学生开展职业规划设计,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和正确的就业目标;指导学生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掌握必备的职业技能,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不同年级阶段,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五)做好学生日常事务管理。组织开展入学教育、综合素质测评、学籍管理、评奖评优、资助、心理健康、安全等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经常深入课堂与寝室,了解学生日常学习动态、生活状况,开展师生间的谈心谈话;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班级任课老师和年级辅导员取得联系,及时沟通反馈学生有关信息。
 (六)做好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理。做好学生各类突发性事件或苗头性、倾向性预防工作,配合学校、二级学院及时有效处理班级发生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学生正当权益,确保本班级学生的和谐稳定。认真完成学校、二级学院交办的其他学生工作任务。
 第三章配备与聘任
 第三条班主任配备。班主任按自然班配备,每个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同一人原则上承担不超过2个班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班主任聘任。班主任原则上先从本院教职工中选聘,后从其他学院或职能部门教职工中选聘,中共党员优先。班主任聘期一般为3年或4年,原则上中间不得中断或更换所指导班级。
 第五条班主任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二)热爱学生,始终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应熟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四)能较好地处理本职工作与学生工作的关系。
 第六条二级学院要鼓励青年教师以多种形式参与班主任工作,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原则上须有至少1年担任班主任或班导师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工作要求
 第七条班主任工作的主要要求有:
 (一)每月至少主持召开班团会1次。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并针对学生在学习成长、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
 (二)每周至少深入学生宿舍1次。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宿舍生活状态,化解宿舍学生之间矛盾,检查宿舍卫生,协助指导学生开展文明宿舍建设,促进学生和谐相处。
 (三)每月至少深入班级课堂听课1次。及时了解掌握班级学风情况,及时帮助排解学习中遇到的问题,每学期要结合班级学生考试情况,提交学生学习情况分析报告。
 (四)每月至少谈心谈话1次。每月至少与存在学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心理障碍等重点关注的学生谈心谈话1次。
 (五)要亲自主持班级重要活动,尤其是学生评优评奖、助学金及贫困生认定等工作;要亲自督促指导学生开展文明宿舍建设和劳动锻炼,要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确保公平公正。
 (六)要对班级学生公布联系方式,积极拓展工作途径,通过班级QQ群、班级微信群等新媒体技术加强与学生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平台为学生提供学习、生活、就业、心理咨询等服务。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
 第八条班主任管理实行学校和二级学院双重管理。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对二级学院班主任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级学院负责班主任的聘任、管理、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二级学院应成立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组长由负责学生工作的书记担任,成员由相关管理干部、辅导员及教师组成,一般应不少于5人。
 第十条班主任工作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素养、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班级组织管理、班风学风状况、学生满意度情况等。重点考核班主任的工作态度、工作成效、创新能力、师德师风、廉洁自律和服务学生工作的效能。
 第十一条学生工作部(处)和二级学院协同做好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
 第十二条班主任费每班每月150元,同一人带班超过2个,超出部分按班主任费50%发放。
 第十三条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费调控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兼任班主任的辅导员参加工作考评但是不参与“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
 第六章考核原则与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为优秀:
 (一)班主任所指导的班级中荣获省级(含省级)以上集体表彰的;
 (二)班主任所指导的班级的学生中涌现出突出先进事迹且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
 (三)在深入学生、联系学生和帮助学生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
 (四)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学校表彰的。
 第十六条在考核年度内,所带班级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
 (一)在学生党员发展、评优、奖励、资助等工作中未按程序办理的;
 (二)发生突发事件,能到现场而未到现场或未能妥善处置的;
 (三)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学生受到刑事处罚的;
 (四)其他影响学校声誉的情况。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不合格,予以解聘。
 (一)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经调查核实不适宜从事班主任工作的;
 (二)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学生满意度低,测评成绩在60分以下的;
 (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学校规定和教师职业道德的。
 第十八条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按照《西安航空学院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予以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作解聘处理,三年内不能再担任班主任,当年班主任经历不予认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班主任。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原《西安航空学院班主任工作细则》(西航院字〔2013〕14号)同时废止。
  
  
  
  
  
  
  
  
  
  
  
  
 附件
 西安航空学院班主任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 姓名 |  | 所带班级 |  | 测评时间 |  | 
    
     | 测 评 序 号 | 测试标准 | 满分 | 得分 | 
    
     | 非常满意(10) | 满意  (8-9) | 基本满意(6-7) | 不满意(3-5) | 非常不满意(0-2) | 100 |  | 
    
     | 1 | 作风严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对学生态度诚恳,平易近人。 | 10 |  | 
    
     | 2 | 经常开展学生谈心、谈话,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帮助分析、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思想上的困惑。(要求每月至少1次) | 10 |  | 
    
     | 3 | 亲自主持班团会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态。(要求每月至少1次) | 10 |  | 
    
     | 4 | 重视安全教育,时常关注提醒学生的人身、财产、交通、节假日返乡游安全等。能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 10 |  | 
    
     | 5 | 结合班级建设的实际情况,积极指导班干部工作,及时解决班级存在问题。 | 10 |  | 
    
     | 6 | 重视学风建设,深入学生课堂听课,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每月至少1次) | 10 |  | 
    
     | 7 | 在学生综合测评、推优、奖助学金等各类评优评奖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类评优评先工作真实透明。 | 10 |  | 
    
     | 8 | 关心学生生活,坚持走访学生宿舍,指导学生开展文明宿舍创建和劳育工作。(要求每周1次) | 10 |  | 
    
     | 9 | 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培养,教育引导学生骨干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全心全意学生服务。 | 10 |  | 
    
     | 10 | 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文化教育和社会实践的活动,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 10 |  | 
    
     | 总计 | 100 |  | 
    
     | 对班主任的意见或建议: | 
    
     |  |  |  |  |  |  |  |  | 
   
  
  
  
  
  
  
  
  
  
  
  
  
  
  
  
  
  
  
  
  
  
  
 
  
   
    
     | 抄送:校领导。 | 
    
     | 西安航空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