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领导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和《西安航空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本学习规则。
第二条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中心组理论学习,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二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为重点,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二级党组织对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中心组成员由二级党组织委员、各单位中层干部,及二级学院(部)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组成,可设中心组学习秘书1人。
第五条二级党组织书记作为(担任)中心组组长,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学校党委有关理论学习的指示,负责制定和落实学习计划,主持中心组学习活动,开展学习成果的总结交流。其他成员要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规则,积极参加学习。
第六条中心组秘书要协助组长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的准备工作,提供学习材料;做好中心组学习的考勤、记录和归档;撰写学习简报、总结。
第七条根据需要,视情况可举行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经书记提名有关人员可参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第三章 学习内容与形式
第八条中心组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学校和本单位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八)党中央和学校党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九条中心组学习形式
(一)集体学习研讨。集体学习研讨是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相结合,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和互动交流。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二)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根据学习任务,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学习书目,自觉学习、带头学习。
(三)专题调研。中心组成员应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第四章 学习要求
第十条制定学习计划。中心组要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方式,并根据党和国家新的重大部署和学校工作安排,适时对学习计划进行补充和调整,作出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计划。
第十一条落实学习任务。中心组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每学期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学习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经组长同意后,由中心组秘书组织落实。
第十二条做好学习记录。学习活动中,要切实做到个人自学有笔记,集体学习有材料,组织活动有考勤,自主发言有提纲,会议讨论有记录。
第十三条开展自查自评。每年年底,中心组要对年度学习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撰写总结报告报党委宣传部。内容包括坚持学习制度情况、学习开展情况、取得效果、优秀学习论文以及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情况等。
第十四条建立学习档案。每年将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中心组成员发言提纲、心得体会、学习讨论记录、学习总结、学习成果等汇编归档。
第十五条严格考核考评。每年学校党委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工作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对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