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教务处)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校级应用型本科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2-04 点击数:

西航教通字〔2018〕102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教材建设,满足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鼓励教学和科研成果显著、能充分与企业合作的教学团队编写教材,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校级应用型本科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重点

1.立项范围

申报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应是2015版和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申报立项的教材必须是适用于我校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主体教材,不包含教辅(教学参考书、实习实验指导书、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学校鼓励各专业开展校企合作,共编应用型本科教材。

2.立项重点

(1)探索应用型本科课程改革,与创新创业教育紧密结合,特别是与专业课程有机融合的校企共编应用型教材;

(2)反映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成果,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特色,或具有推广价值的教材;

(3)满足教学需要的实验、实习与实践类教材。

二、立项条件

1.教材类别

(1)新编教材

应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科学研究、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相结合,能够凝练教学改革成果,满足创新人才培养的需求,并能适应多样化的教学需要。

(2)修订教材

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经公开出版的,质量较高,在教学中反映较好,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修订1/3以上内容的教材。

(3)自编讲义

主要针对2019版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需要进行课程内容整合和课程改革类课程教材建设,部分专业课教材建设。

2.教材主编

立项教材主编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有一定成果,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近三年承担过所编写教材对应课程教学的教师。

三、项目资助额度

经学校审核符合立项要求的教材,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项目经费。

四、出版要求

1.教材编写完成后须经2名以上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校外专业人员审阅并推荐后交至教务处备案,同时须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出版。

2.出版单位应为本领域相对级别较高的出版社,可由编者提出有意向合作的出版社,并由主编和出版社签订协议,教务处审定后出版。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如实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应用型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见附件2),交所在二级学院(部);

2.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各二级学院(部)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应用型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并与《西安航空学院应用型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一同报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649070058@qq.com);

4.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立项申请进行审议,确定立项教材和资助经费。

六、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积极申报,根据2019版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有重点、分层次的编写系列教材。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各二级学院(部)要以本次教材立项工作为契机,做好本单位的教材规划与建设工作,并按照各二级学院专业规划建设的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实施。

本通知所有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务处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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