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17-01-13 点击数:

为加强校区治安管理,维护学校公共安全,确保全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根据《西安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我校沣惠校区地处西二环以内,属禁止燃放区域。

二、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及措施,定期检查家里的用火、用电、用气情况重视节假日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做好未成年人的监护、管理工作。因未成年人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点燃明火等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其监护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各单位职工及家属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自身及财物安全,共同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高高兴兴、团团圆圆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西安航空学院

         二○一七年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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